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追尾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追尾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事故責任的劃分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一方無責一方全責。

第二,一方主責一方次責。

第三,雙方同等責任。

第四,責任無法劃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TAG標籤:劃分 追尾 事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