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小孩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酷知社 經驗 4.7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姓名申請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2、戶口本。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變更姓名審批程式:申請→視窗受理→現場審查→審批→辦理 TAG標籤:小孩 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