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條誡命在舊約聖經《出埃及記》二十章。
舊約聖經亦稱舊約全書,簡稱舊約。猶太教聖經。原本共24卷,用希伯來文寫成。因書中講述上帝與猶太人在西奈山訂下盟約,故名約書。後基督教將從猶太教繼承下來的聖約稱《舊約聖經》,共39卷(希伯來古本把某些先知書歸在一起,故編成24卷),成書時間約為公元前11至公元前2世紀。
第一條: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不可拜偶像。
第三條:不可妄稱上帝的名。
第四條: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條:當孝敬父母。
第六條:不可殺人。
第七條:不可姦淫。
第八條:不可偷盜。
第九條: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不可貪戀別人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