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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遺症癲癇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工傷後遺症癲癇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賠償標準如下:

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36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