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了保修期的維權如下:
(一)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開發商商定的。
國家法律規定了建築商對房地產開發商的最低保護期。這一期限是建築商對房地產開發商的保修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保修期過了仍可處理。
房屋出現質量缺陷,首先應該確定屬於何種問題,是否在保修期限之內。若在保修期限之內,應馬上找開發商要求處理。同時,應記明因為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便於之後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