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輛車在左右兩個車道行駛,右側車道的車加速超過左側車,並依然在自己的車道行駛,這種不算右側超車。
2、兩輛車在左右兩個車道行駛,右側車加速超過左側車,並在安全的距離後,併入左側車道,也不算右側超車。
3、兩輛車在同一個車道行駛,後車併入右側車道後,一直沿右側車道行駛,並未併入原車道,也不算右側超車。
這三種情況是法律不會界定是右側超車的行為,並不意味著沒有危險性;右側超車雖然是交規不允許的,但這種行為也不會被交警和電子警察去懲罰,只有在真正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才會去界定是否有右側超車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