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故意傷害辯護詞的格式怎麼寫

故意傷害辯護詞的格式怎麼寫

1、首部:對審判人員的稱呼,如:審判長、審判員,引用法律根據簡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性,寫明辯護人是受被告委託還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進行辯護的。概括說明辯護人為履行辯護職責所進行的工作(如閱卷、調查、會見被告人等)。針對起訴書概括表明辯護人對此案的基本看法。

2、正文:要寫明辯護的理由,要從實際出發,針對公訴人的指控或一審判決,提出辯護意見。

(1)從被告的行為事實方面。認真分析起訴書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分析其中與事實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實方面有利於被告人的材料,從而提出為被告辯護的理由。

(2)從適用法律方面。通過對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訴書在適用法律時對被告人犯罪性質的認定或量刑方面的錯誤,指出應適用的法律條之,具體闡述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理由和有關證據材料。

(3)從被告人自身表現方面。客觀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體表現、認罪的態度,發現有利於被告的條件,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減免責任。

3、尾部:辯護詞的結論部分,要對整個案情和辯護觀點作總結,提出結論性意見,對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確要求,提請法庭給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