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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是什麼官職

同知是什麼官職

同知,明清時期的官名。同知為知府的副職,正五品,因事而設,每府設一二人,無定員。同知負責分掌地方鹽、糧、捕盜、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軍籍、撫綏民夷等事務,同知辦事衙署稱“廳”。另有知州的副職稱為州同知,從六品,無定員,分掌本州內諸事務。

府的首長就是知府,副職就是同知。清朝的地方機構是省、府、縣三級。“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地市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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