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遺棄家庭成員指什麼 酷知社 經驗 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法遺棄家庭成員指指家庭成員中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成員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成員不履行行其應盡義務的違法行為。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四條,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TAG標籤:婚姻法 遺棄 家庭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