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辯護詞怎麼寫 酷知社 經驗 3.3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標題辯護詞;2、寫清受被告人委託代理此案的依據事實和法律;3、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4、對被告人應從輕發落的理由;5、對案件的詳細分析;6、總結應緩刑處罰;7、結尾署名。【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TAG標籤:非法 存款 辯護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