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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解除擔保關係

哪些情形解除擔保關係

解除擔保關係需要滿足下列任一情形:

1、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債務,擔保人就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

2、與借款人協商,要求更換擔保人。

3、如果擔保人被他人欺騙,脅迫,或者是借款人與其他人雙方串通,騙取提供保證,在這些情況下擔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4、過了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法律上規定是債權到期之後的六個月內。

5、就是轉移債務,如果債務人把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該經過擔保人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繼續擔保的,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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