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別人代寫欠條,本人簽字是有效的。因為本人簽字就等於承認了欠條內容,所以有效。但是除非自身不能書寫,否則不建議採用他人代寫的形式。建議自己書寫或者機器列印,這樣可以降低借條被修改的風險。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