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帶走商業祕密是否屬勞動糾紛 酷知社 經驗 2.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員工帶走商業祕密不屬於勞動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一)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三)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所以此類糾紛勞動仲裁不會受理。 TAG標籤:糾紛 商業祕密 員工 勞動 帶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