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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斑馬線不禮讓行人

如何認定斑馬線不禮讓行人

(一)在無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段,行人已進入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

(二)在無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

(三)在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當機動車車道訊號燈轉為綠燈時,行人尚未完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

(四)在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准許車輛轉彎和行人直行時,轉彎的機動車妨礙行人通行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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