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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的四種職能分別是什麼

貨幣的四種職能分別是什麼

貨幣的職能概括為執行價值尺度、支付手段、流通手段和價值貯藏手段四種。

執行價值尺度職能是指貨幣是表現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和勞務價值的準繩,即是價值的比較基準。執行流通手段職能指貨幣在商品交換中充當交易媒介。執行支付手段職能,指貨幣在清償債務時充當延期支付的工具。執行價值貯藏手段職能,指貨幣退出流通領域,被當作社會財富。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購買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它反映的是個體與社會的經濟協作關係。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貨幣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它可以用作交易媒介、儲藏價值和記帳單位。在巨集觀經濟學中,貨幣不僅是指現金,而且是現金加上一部分形式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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