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
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的做法:
1、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
2、準備應訴,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到二名訴訟代理人。
3、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收集、提交證據。
5、按時參加開庭。如果因為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時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開庭日期。
《民事訴訟法》第58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第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125條: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