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產品發福利是否視同銷售 酷知社 經驗 2.6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自產產品發放福利應該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TAG標籤:視同 福利 自產 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