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是以敘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以敘事、記人、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的文章,記敘的人稱有第一人稱、第三人稱,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形式。
1、記敘文的六要素:人物、時間、地點、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
2、記敘文的人稱:第一人稱(真實可信)、第二人稱(更加親切)和第三人稱(更加廣泛)。
3、記敘文的順序:順敘、倒敘、插敘、補敘、分敘(平敘)。
4、記敘文的劃分:按事件的發展過程、空間轉換、內容變化、人物、場景變化、感情變化、來劃分。
5、記敘文的表達方式:敘述、描寫(肖像、語言、動作、心理、環境等或正面,側面、細節)、議論、抒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