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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被告不服判決怎麼辦

離婚被告不服判決怎麼辦

離婚被告不服判決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的要遞交上訴狀,如果未在法定上訴期間內遞交上訴狀的,視為未提起上訴。雖遞交上訴狀,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內交納上訴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64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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