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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物品丟失賠償多少合理

快遞物品丟失賠償多少合理

1、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和《侵權責任法》等法律的規定:“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掛號信丟失、毀損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3倍予以賠償”,即快遞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金額可能超過收取資費的3倍以上。

2、酌定賠償:基於保價條款被撤銷或者被確認無效的情況下。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是法官通過對寄件人提交的證據的判斷,在內心確認寄件人損失的大概數額,但由於寄件人往往提交的證據不夠充分,從而做出一個折中裁定,即酌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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