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搶劫的量刑 酷知社 經驗 4.1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入戶搶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7、持槍搶劫;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TAG標籤:量刑 搶劫 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