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申請的注意事項:
(1)享受年休假的條件是:在同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或在不同單位工作期限累計連續1年時間。
(2)用人單位只能在正常工作日內安排進行休假,且不能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如元旦、春節等國家規定的假期安排進行休假。
(3)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休年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所在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違反了所在單位規章制度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在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卻並沒有享受休假的,有權要求單位向你支付日工資標準的三倍。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