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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時間

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時間

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資訊的主要來源和稅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每月10日前報上月財務報表,納稅申報(地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國稅:所得稅、增值稅),並提前在交稅大廳開設交稅帳戶。小規模納稅人在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前申報上季度企業所得稅。2月15日以前申報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先要通過審計部門審查。2月15日以前要記著地稅的上年度自核自繳工作,同時要注意國稅有沒有這一要求。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