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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乃的用法

文言文中乃的用法

1、用作副詞。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範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

4、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於”“如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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