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金的明細科目怎麼用
應交稅金的明細科目使用方法:
1、企業採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按應計入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
2、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由運輸單位造成的採購物資短缺,運輸單位予以全額賠償的,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方按這部分物資的價款由“待處理財產損益”轉出,
3、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稅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5、企業交納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