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業務需要交印花稅嗎 酷知社 經驗 1.7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號規定,對於企業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願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係、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對於企業集團內部執行計劃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鑑別。因此,如果您無法界定,請帶詳細資料到您的主管區地稅局進行界定。 TAG標籤:印花稅 視同 銷售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