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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如何舉證

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如何舉證

配偶與他人同居的證據的收集:

(1)夫妻雙方談話時,過錯方承認同居事實的錄音,或者悔過書、保證書以及其他能證明事實的書面檔案;

(2)共同租房的有雙方簽字的租賃合同,且有其他證據輔證證明發生了性關係;

(3)能證明同居事實的其他證言、錄音、錄影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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