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后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酷知社 經驗 2.5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土地使用年限的確定決定於土地的用途。【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TAG標籤:年限 建國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