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程式

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程式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同意後,由本人或聘用單位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註冊機構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中央企業總公司。

2、省級、部門註冊機構受理申請材料後,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應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初審意見、申請註冊人員彙總表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初審材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複審並作出書面決定。准予註冊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不予註冊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TAG標籤:工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