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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計提比例2017

工會經費計提比例2017

2017年工會經費計提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

相關規定:根據《工會法》的規定,企業有會員25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25人的,可以單獨建立或者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撤銷、合併工會組織。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並在成本中列支。企業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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