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汙染損害賠償如何計算
環境汙染損害賠償的計算:
1、人身損害賠償。由於環境汙染造成人身傷害的,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
2、財產損害賠償。環境汙染造成的損害賠償包括三方面:
(1)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由於環境汙染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該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
(2)間接經濟損失,是指環境汙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財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範圍內的未來財產利益的損失。
(3)恢復到損害前狀態所需要的費用。
【法律依據】
《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