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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身份證辦理條件

臨時身份證辦理條件

臨時身份證辦理條件:

1、申領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2、居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

3、申請人需要年滿16週歲;未滿16週歲的公民,如自願申請領取,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大部分戶籍接待室為每週7天對外辦公,請注意各地區辦理時間有所不同,具體請諮詢當地派出所,雙休日是否可辦理或需要預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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