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有哪幾種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型別。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將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法律依據】
1、《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五)有公司住所。
2、《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