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自然後果法解釋

自然後果法解釋

自然後果法是指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提出的一種道德教育方法。基於少年兒童的理智尚處於所謂“睡眠”狀態的觀點,盧梭反對對這一年齡時期的兒童進行說理教育,也反對對他們施以嚴酷的紀律和懲罰,主張讓兒童通過體驗其過失的不良後果去認識錯誤,吸取教訓,學會服從“自然法則”,自行改正。

這樣兒童所受到的懲罰,只是由其過失所招來的自然後果。例如,兒童損壞他所使用的傢俱,不加懲罰,也不要急於給他更換新傢俱,而讓他感到沒有傢俱的不便,從而發現和改正自己的錯誤。這種教育方法具有反封建專制教育的意義,但易引發資產階級利己主義思想,後由英國教育家斯賓塞進一步發展。

TAG標籤: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