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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怎樣擔責

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怎樣擔責

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如果未成年人沒有財產或者財產不足賠償數額的,由監護人作為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監護人一般就是父母,特殊情況下父母沒有監護能力或者已經死亡的,由其他人擔任監護人,那麼就由父母外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如果駕駛人已滿14週歲,駕車故意將人撞死引起的交通事故,將會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如果駕駛人已滿16週歲,有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將會承擔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有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將會承擔危險駕駛罪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