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他人遺忘物如何認定 酷知社 經驗 2.6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將他人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可以認定為侵佔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TAG標籤:認定 遺忘 侵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