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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與社會保險稅的區別

社會保險費與社會保險稅的區別

社保也就是我們說的社會保險,如今我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至於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這就要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了,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餘地不大。而要是單位不按照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主要是在轉正之後才開始購買社保的,這些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此時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社會保險費與社會保險稅的區別:

首先必須明確,社會保險費與社會保險稅都是社會保險資金的籌集方式,是手段而非目的,它們均為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的目標服務,並取決於特定的社會保險制度模式。儘管都是籌資手段,但在理論與政策實踐中,費與稅之間又存在著很大的差別。

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社會保險費與社會保險稅在資金性質上的區別是前者為勞動者公共後背基金,後者為個人稅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