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視聽資料證據的規定有什麼 酷知社 經驗 6.5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訴法規定,視聽資料包括錄音、錄影、電子計算機或其他高科技裝置所儲存的資訊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把電子資料列舉為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項內容。《刑事訴訟法解釋》第92條規定,對視聽資料的審查應當著重審查的內容。視聽資料、電子資料是指以錄音、錄影、電子計算機或其他高科技裝置所儲存的資訊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 TAG標籤:證據 刑訴法 視聽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