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簡述行政法規的基本特徵

簡述行政法規的基本特徵

1、行政法尚沒有統一完整的實體行政法典這是因為行政法涉及的社會領域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豐富,行政關係複雜多變,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統一法典。

2、行政法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內容十分豐富:由於現代行政權力的急劇膨脹,其活動領域已不限於外交如國防,治安,稅收等領域,而是擴充套件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這就決定了各個領域所發生的社會關係均需要行政法調整,現代行政法適用的領域更加廣泛,內容也更加豐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強的變動性,與其他部門法由於社會生活和行政關係複雜多變,因而作為行政關係調節器的行政法律規範也具有較強的變動性,需要經常進行廢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