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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備用金使用規則

支付寶備用金使用規則

支付寶備用金使用規則為:

1、每個月可取用2次備用金,取用金額為1-500元整數單位,取用期限為7天(不含歸還當天);

2、備用金主動歸還時需全額歸還,不能部分歸還;

3、備用金取用不收取利息和費用

4、每筆取用需結清後方可申請取用下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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