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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麼判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麼判刑

車禍導致人死亡的刑事罪名有: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交通肇事罪規定如下:因為違反規定的原因,導致發生重大車禍,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別的特別惡劣情況的,判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因為逃逸的原因,導致人死亡的,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規定了交通肇事導致一人以上身體重傷的,要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之後隱藏或者遺棄,使被害人沒辦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