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是什麼 酷知社 經驗 4.0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為:1、就被承擔的債務,承擔人取代原債務人的地位而為新債務人。原債務人退出債的關係,不再負擔債務。2、新債務人取得原債務人基於債權債務關係所享有的抗辯權。3、從債務和從權利轉移。【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第八十六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TAG標籤:效力 債務 免責 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