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決定需要了解哪些事項 酷知社 經驗 2.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設立分公司決定需要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七條及實施辦法規定,設立分公司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二)、營業場所在公司住所以外;(三)、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四)、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所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 TAG標籤:分公司 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