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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可抗拒因素怎麼寫

合同不可抗拒因素怎麼寫

不可抗力條款是相關法律所定的免責條款,如果不可抗力條款小於法定範圍,雙方仍可援引法律規定要求免責。超出法定範圍的,超出部分作為附加免責條款,而不可抗力在作為免責條款是有強制性的,在雙方不同意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範圍之外的其工況下。事實上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並沒有將事故作為免責條件,因此大多數學者認為事故不應作為免責事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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