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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立案及審理期限是多少個月

案件立案及審理期限是多少個月

根據訴訟型別不同,立案即審理期限如下:

1、民事訴訟,立案期限為七天;適用普通程式的,審理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經過批准可延長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

2、刑事訴訟,沒有規定明確的立案時間限制;關於審限,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3、行政訴訟立案期限也是七天,審限為三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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