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
1、單位開具並加蓋印鑑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本人辦理:本人身份證件;
3、代理人辦理:申請人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積金:還須提供婚姻證件或能證明婚姻關係的戶口薄;
5、提取產權共有人公積金:還須提供共有產權登記分割表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