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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社保中斷後如何續交

跨省社保中斷後如何續交

跨省社保中斷後需要本人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兩種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來完成續交。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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