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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姓名是否可以改

離婚後孩子姓名是否可以改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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