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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醫生會怎麼問

傷殘鑑定醫生會怎麼問

傷殘鑑定醫生會詢問一下當事人的傷情,還有治療過程中的情況。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司法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影、拍照等方式。記錄應當載明主要的鑑定方法和過程,檢查、檢驗、檢測結果,以及儀器裝置使用情況等。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字資料、音像資料等應當存入鑑定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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