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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20萬判多少年

職務侵佔20萬判多少年

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沒收財產。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的規定:職務侵佔數額1.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

職務侵佔數額1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董事、監事、經理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佔公司財產的,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退還公司財產,由公司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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